Skip to content

代辦容積移轉

最專業的順璽房地產顧問,幫您降低風險、省下更多的時間。

代辦容積移轉(Volume Transfer)

根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若地主或民間營建團體自願將公共設施建設、或是建築物預留公共開放空間無償登記為公有者。政府會給予相對的容積獎勵作為補貼。若您剛好有部分或全部可建築之土地容積,想要移轉至另一宗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卻又覺得步驟繁瑣的話,不妨讓順璽來為您代辦一切事務。

透過順璽的專業的協助,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協助您將可建築容積部分或全部,移轉至其他可建築之土地建築使用,同時避免被騙的風險。讓您所共有的房地產獲得最完整的保障、不再被稀釋與侵占! 歡迎加入順璽Line官方帳號將有專人為您聯絡!

請事先備妥以下文件,讓順璽能更快速的為您服務:
● 申請書1份
● 切結書
● 相關權利清理切結書
● 歷史建物協議書
● 委託書(非委託辦理者免備)(須公證)
● 繳納容積代金同意書
● 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須公證)
● 送出基地權利關係人同意書(須公證)
● 送出基地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清冊
● 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須公證)(實施者申請免附)
● 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人清冊(實施者申請免附)
● 申請人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 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土地登記謄本(3個月內)
● 送出基地異動索引及持有年限清冊(依本自治條例第4條第3項第2款第1目之2之送出基地須檢附)
● 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 送出基地建物登記謄本(歷史建築類)
● 送出基地標示圖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送出基地現況照片(加列拍攝日期)
● 接受基地土地登記謄本或電子謄本(3個月內)
● 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實施者申請免附)
● 接受基地標示圖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 經向政府查詢擬供作容積移轉送出基地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係屬已開闢/未開闢、曾否辦理公告徵收或發給價購費、是否有開闢計畫後函覆公文及其附件影本
● 歷史建築維護事業計畫核備函
● 歷史建物實測報告
● 登記/設立許可機關核准財產處分公函(送出基地屬募建寺廟或宗教(祠)財團法人所有者)
● 申請案接受基地已納入/刻正辦理其他容積移轉案件(副本)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文件(實施者檢附)

簡單4步驟・順璽幫您搞定一切

Step1. 聯絡順璽:加入順璽Line官方帳號
Step2. 評估流程:拍照傳送相關資料,進行線上諮詢與評估
Step3. 簽約流程:確認資料無誤,於順璽實體店面進行當面簽約
Step4. 取得容積移轉許可證明:幫客戶完成容積轉移,並取得容積移轉許可證明

常見問題

A 順璽提供持分共有房地買賣或貸款、房地二三胎貸款、代辦融資移轉等共12項專業服務。疑難土地均可處理,個資絕對保密、保證專業合法,順璽的專業團隊將會發揮專業知識、竭盡所能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