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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如何劃分?民法823、土地法34-1條一次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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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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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是什麼?如何分配?一篇看懂共有土地權益與劃分方式

共有土地在日常生活和業界中頻繁出現。當多人共同擁有一個土地時,應如何管理或劃分?這不僅涉及到土地的實際利用,還與法律規範密切相關。本文將用簡單的方式說明給大家!

目錄

 一、什麼是共有土地?跟獨有土地的差別是什麼?

(一)共有土地、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介紹

在釐清共有土地的權益前,我們要先知道:共有土地的概念是什麼?共有土地即是與他人共同享有土地的所有權,其中每個人都有部分使用土地的權力。

根據民法819條,每位土地共有人都可自由處分自己的持份,但要處分、變更共有物,或對共有物設定負擔時,應得到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

(二)共有土地與獨有土地的使用權區別?

共有土地和獨有土地的差別在於,共有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多個人,需要共同協商決定如何使用;獨有土地的使用權則只屬於一個人

舉例來說,假設你有一支手機,這支手機的使用權完全屬於你,你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它,不用經過別人的同意,這就像是擁有「獨有土地的使用權」;而如果這支手機是你和朋友共同擁有,在使用它前,你需要和朋友討論、達成共識,這就比較像是擁有「共有土地的使用權」。

二、土地法第34-1條內容

(一)制定該條文的用意、好處

基於民法規定,共有物屬於全體共有人,因此要處分共有土地時,得經過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不能自行任意處分,但如此可能耗費較長的時間,也可能因為土地糾紛問題,造成珍稀的土地資源被浪費,因此政府制定了土地法第34-1條,以更好地促進共有土地或建物的利用。

(二)條文內容

接著,我們就來認識土地法第34-1條,這關係到土地分割的方式,以下為條文的內容:

  1.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3分之2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2.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3. 第1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4.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5. 前4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6.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三)重要提點:出賣共有土地時,其他共有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在進行土地變賣時,基於共有人對共有土地有較多認識或情感,共有人均享有「優先承買權」,也就是能夠優先購買要出售的共有土地。

舉例來說,A、B、C各持有1/3的土地,而A、B決定要將土地變價賣出時,C就擁有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換句話說,假設D出價2,000萬元要買土地,C可提出相同的條件優先購買土地;如果C不想買A、B的土地,A、B才能將土地賣給D,且土地變賣的錢會依持分分配。

三、共有土地的處分行為有哪些?

(一)常見的處分行為介紹

共有土地的常見處分行為,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如拆除房屋;或是移轉所有權、所有權有償讓與(不包括信託行為、共有物分割、設定抵押權),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共有土地或建物的買賣。

(二)多數決概念介紹

根據土地法第34-1條增設的第1項規定,當共有人想要處分、變更共有土地,或對土地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時,只要得到超過半數的人同意,且這些共有人持土地的應有部分(俗稱持分)加起來超過整塊土地的1/2,就能對整塊共有地進行處分。

但有個但書是,如果共有人的應有部分加起來超過整塊土地的2/3,即使人數沒有過半,也能自行處分整塊共有地。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法的規定意在利用「多數決」的方式,取代民法中「全體共有人同意」的原則,以增進共有物的有效利用。

四、如何劃分共有土地的使用權?

根據法院的民法823、824條提出的裁判分割原則,總共有5種分割方式,下面我們分成2大類別來解釋:

(一)按照原物比例分割

  • 原物分配:A、B、C共有一個土地,將土地平均分配。
  • 原物分配+金錢補償:A、B、C共有一個土地,A、B將土地平均分配,並給予C相對應的金額補償。
  • 原物分配+原物共有:A、B、C共有一個農地與房產,法院裁定將農地平均分配,而房產因有其他利益關係,維持房屋共有
    ※ 其他利益關係:建築物或固定設施對土地價值的影響。

(二)依據土地價值轉換金額分配

  • 變價分配:A、B、C共有一個土地,經過裁定土地變賣價值3,000萬,A、B、C將金額平均分配,每人1,000萬。
  • 部分原物分配+部分變價分配:A、B、C共有一個農地與房產,法院裁定將農地平均分配,而房產將變賣成金額後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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